经济学院关于2017届毕业生返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-亚博im电竞

发布者:经济贸易系发布时间:2017-04-26浏览次数:322

2017届毕业生:

   为保证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生其他工作顺利进行,经学院研究决定,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及返校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时间安排

返校时间:20175月22

论文答辩时间:201763-4日。

二、毕业前主要工作

1、毕业实习报告上交指导教师(要有实习单位的盖章);

2、毕业论文修改、定稿、查重检测、答辩和毕业论文材料上交。

三、日程安排

序号

任务

时间

1

进一步修改论文至定稿。

5.22—5.25

2

打印论文并简易装订,交论文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意见表(附表5),给出指导教师评语及评分。

5.26-5.27

3

指导教师将学生论文及附表4—8交评阅教师,评阅教师填写评阅教师意见表(附表6),给出评阅教师评语及评分。

5.285.30

4

院答辩委员会审查学生毕业论文,凡不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论文,一律不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。

5.316.2

5

论文答辩,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表(附表7),给出答辩小组评语及评分。

6.36.4

6

学生按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,论文修改后连同附表1—3和附表4—8一起正式装订。

6.46.6

7

上交包装好的纸质论文和论文电子稿(交论文指导教师,论文电子稿是指由封面、目录、中英文摘要、正文、参考文献和致谢组成的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)。

6.76.8

四、毕业生离校前须提交的材料

    毕业论文(纸质稿和电子稿)、毕业实习报告(最后一页实习成绩评定表须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)。

请同学们相互转告,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返校。对不按时参加论文答辩者,将不另行安排答辩。未能按时上交毕业论文(纸质稿和电子稿)、毕业实习手册,以及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,按规定将不能获得毕业及学位证书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
另外,请各位同学返校时务必将“就业证明函”、“就业协议书”等一并带回交给辅导员。

    特此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经济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4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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