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届毕业生:
为保证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生其他工作顺利进行,经学院研究决定,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及返校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返校时间:2017年5月22日
论文答辩时间:2017年6月3日-4日。
二、毕业前主要工作
1、毕业实习报告上交指导教师(要有实习单位的盖章);
2、毕业论文修改、定稿、查重检测、答辩和毕业论文材料上交。
三、日程安排
序号 | 任务 | 时间 |
1 | 进一步修改论文至定稿。 | 5.22—5.25 |
2 | 打印论文并简易装订,交论文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意见表(附表5),给出指导教师评语及评分。 | 5.26-5.27 |
3 | 指导教师将学生论文及附表4—8交评阅教师,评阅教师填写评阅教师意见表(附表6),给出评阅教师评语及评分。 | 5.28—5.30 |
4 | 院答辩委员会审查学生毕业论文,凡不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论文,一律不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。 | 5.31—6.2 |
5 | 论文答辩,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表(附表7),给出答辩小组评语及评分。 | 6.3—6.4 |
6 | 学生按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,论文修改后连同附表1—3和附表4—8一起正式装订。 | 6.4—6.6 |
7 | 上交包装好的纸质论文和论文电子稿(交论文指导教师,论文电子稿是指由封面、目录、中英文摘要、正文、参考文献和致谢组成的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)。 | 6.7—6.8 |
四、毕业生离校前须提交的材料
毕业论文(纸质稿和电子稿)、毕业实习报告(最后一页实习成绩评定表须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)。
请同学们相互转告,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返校。对不按时参加论文答辩者,将不另行安排答辩。未能按时上交毕业论文(纸质稿和电子稿)、毕业实习手册,以及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,按规定将不能获得毕业及学位证书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另外,请各位同学返校时务必将“就业证明函”、“就业协议书”等一并带回交给辅导员。
特此通知
经济学院
2017年4月25日